1.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莲祥苑安置小区2#、4#楼监理项目 已由 以 莲发改审批2015{2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五莲县洪凝街道洪凝居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莲祥苑安置小区2#、4#楼监理项目位于育才路以北,富强路以东,建筑面积2#2516.35平方米;4#3015.07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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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监理类别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3年以上工程监理工作经验,项目监理机构应具备开展监理工作的能力。 3.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五莲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3、信用中国中被列入联合惩戒失信人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工商注册地在山东省以外的企业须在报名前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完成注册。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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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报名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31日至2018年2月4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携带以下资料(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五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人单位的近半年内投保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时间要求为2017年7-12月份,下同);
(2)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监的注册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社保证明原件;
(4)五莲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单位:五莲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联系电话:0633-3011558)上述资料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莲县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于近期将参与工程招投标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现对单位(个人)、法人代表 、项目总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函告我单位。
申请单位: xxxx年xx月xx日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报名者,请于2018年1月31日至2018年2月4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五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五莲县建设银行大厦西侧裙楼,五莲县滨河路与文化路交界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日9时30分,地点为五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五莲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日照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